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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调整了队伍,窦燕山亲自牵着云烨的绑绳,走在最前面,作为家主,窦燕山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是合格的。
初的蜀中yin冷而cháo湿,山谷间时常有大雾弥漫,衣衫永远是cháo湿的,旺财很不习惯这里yin冷的环境,经常用头拱着云烨想往回走,它明显的更喜欢长安干爽的天气。
价值百贯的扳指,只能换到一个散发着臭味的烂毯子,窦燕山很喜欢看云烨陷入困境的模样,也不阻拦,但是也不允许仆役们随意拿走云烨的东西,事实上也没有什么东西了,除了一团丝线,就不剩什么了。
云烨的小刀子挂在窦燕山的腰间,他对西域匠人的手艺赞不绝口,不告而取岂是君子所为,一把两寸长得铁片子和云烨换取了镶嵌着宝石的小刀。
出门在外,没有一把小刀子会饿死,所以窦燕山给云烨留下了最后的尊严,让他不至于用手和嘴来撕咬自己的食物。
出了栈道就来到了天府之国,云烨彻底明白了成都平原为什么会被称为天府之国了,不是因为他的富庶,而是因为从艰险崎岖的山路中出来,一看到大片的平原,无论是谁,都会泪流满面,以为到了天国。
想用一把小刀在数十名训练有素的大汉面前逃跑,或许有人能够干的出来,这群人里面绝对不会有云烨,即使到了蜀中,也没有一点机会,或许旺财的办法才是好办法。
善于学习是云烨的一个优点,自从来到大唐,跟程处默学,跟老程学,跟牛进达学,后来跟李纲,长孙,李二,这些人学习,去芜存菁做不到,所以就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奇怪的变异体,李承乾总说云烨的做法他似乎很熟悉,却说不出个所以然,除非他把云烨经历过的重新经历一遍,否则没有可能理解。
现在准备向旺财学习,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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