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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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都宫皱着眉头。由于此前,没有拿到下川的点校第三稿,他根本无法临场对这些复杂的比对结果进行反驳。
然而,他毕竟是东洋知识产权法的权威。在稍作思索之后,他再度开口道:“退一步讲,即使构成了底本相同,亦不符合原告所谓的抄袭之意。两部点校作品即使选择了同一底本,难道就会构成抄袭吗?!原告显然在滥用‘抄袭’一次的表意!”
“底本的选择,仅仅只是一个动作。在这个动作本身之中,根本没有任何进行创作的表达出现。试问,难道被告选择了与原告相同的底本进行点校,就会构成抄袭?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案涉《东土巡游遣唐记》是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下川可以选择芥子园本进行点校,其他学者亦可以选择芥子园本进行点校。我们不能说下川选了芥子园本进行点校,其他学者便不能够再选择芥子园本。”
宇都宫走在法庭之上,“举一个类似的例子,就拿翻译来说。假设一部外国小说有第二版和第三版。两版相较各有高低。对此,有翻译者选择了第二版进行翻译,另一个翻译者也选择了该小说的第二版进行翻译。难道这种选择会是抄袭吗?”
“我想向法庭强调的是,原告主张的底本抄袭根本是一个不成立的概念。底本的选择,只是一个选择。完全不包含任何的创作因素。在这个选择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独创性的出现。仅仅只是一个选择的动作,怎么会构成抄袭呢?”
“试问这个选择的过程本身,有创作出任何的文字、声音、影像吗?没有,没有任何新的材料被创造出来。既然如此,连新的材料都没有产生,所谓抄袭又何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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