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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战争像在纽伦堡审判那样刑事化,只会把它变得更为可怕,因为行将失败的一方就不再为胜负而战,而是为生与死。

或许有人会指出,在纽伦堡审判中并不是指任何战争,而只是把进攻与征服战争宣布为罪行。希特勒(至少在东欧)进行了这种战争,这不会有人否定。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不同,第二次世界大战几乎没有一个“战争责任问题”。希特勒策划了这场战争,他一定要打,而且打了这场战争,其近期目标是建立一个德国统治的大帝国,远期目标是获得世界霸权。但是,这也不能一概被称为罪行,恰恰是当人们持有因为人类鉴于今天的技术水平不能再进行战争而必须消灭的观点时,不能这样看。

如果战争在一个由多个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不可避免,而对科技时代的人类又极度危险的时候,那么在人类目前处境的逻辑中就存在着一场结束所有战争的战争。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唯一能够消灭战争的工具可能是一个世界国家,而通向世界国家除了一场成功的世界征服战争没有别的途径。总之,历史的经验没有给我们指出另一条道路。

可以肯定,像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内瓦的国际联盟,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约的联合国那样的机构,都不能消灭战争;而另一方面,我们所知道的最长久的与最牢固的和平,即我们纪年最初四百年的“罗马帝国的和平”,是以一系列征服战争为前提的,只是因为有过这些战争,它才成为可能。罗马帝国与“罗马帝国的和平”是一回事。还可以举一个离现在更近的小例子:在几百年中,德意志国家之间曾经有过反复不断的战争,其中包括像三十年战争那样灾难深重的战争,直到俾斯麦统一了德国,而他是通过战争统一德国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本身又如何呢?对于两个主要战胜国,苏联与美国,不管有意或无意,最终不也是成为了一场征服与建立帝国的战争吗?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与华沙条约组织在一定意义上不就是美国与苏联的帝国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在被核武器暂时遏制的冷战的潜在目标不就是争夺世界霸权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承认,在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果形成的苏联与美国的统治范围,不是今天(1978年)世界上唯一存在着的牢固和平的部分吗?听起来很矛盾,成功的征服者与世界帝国建立者(希特勒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在历史上比所有宣布放弃战争的文件对和平都作出了更大的贡献。希特勒的罪行不在于他想步他们的后尘,换个角度看,不在于他徒劳地试图做他的美国与苏联征服者在被他推动以后成功进行的事情。

希特勒的独特罪行也不在于他“践踏了战争法律与习俗”,也就是不在于赋予纽伦堡审判其名称的实质性“战争罪行”。这里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此起诉点与前一个是矛盾的。如果战争是罪行的话,那么它的法律与习俗也是这一罪行的一部分,践踏它们已经无关紧要。

相反,实际上“战争法律与习俗”的前提是,战争不是罪行,而是一个原则上被认可的、因为不可避免的国家机制;“战争法律与习俗”的目的,用卡尔·施密特十分恰当的话来说,是为了“战争的文明化”;它们试图(主要是通过规定与协定)保护平民与战俘,限制战争,让战争变得较为可以忍受。

顺便说一下,战争法律与习俗并不完善。保护战俘人身与生命的《日内瓦公约》还没有被所有国家签字。《海牙陆战法规》禁止在作战区虐待平民,但是相应的空战法规却不存在;对居民区的轰炸不触犯被普遍承认的战争法律与习俗。

但更重要的是,当然在任何参战方都会发生的、对战争法律与习俗的触犯,一般不受国际制裁。而这不无道理。触犯者会(或轻或重地)在战争中受到自己的上司与战争法庭的惩罚,常常也会很严厉,因为抢劫、屠杀与强暴等罪行,如果被容忍,会破坏部队的纪律与战斗力。战争结束后,这些战争罪行,如果还没有受到惩处的话,一般会默默地被免于处罚,只有司法狂才会对此表示遗憾。以下看法不乏某些智慧:可以说一般的战争罪行是不可避免的、非常状态的伴随现象,在这种状态中,本分的平民与一家之主习惯上了杀人,而在战后就要尽快地遗忘掉这些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忘记这一智慧,这是战胜国的一个错误。不仅因为只对战败者的越轨行为——当然在战胜者那里也存在——进行追究必然会引发不公正的感觉,而主要是因为,如果把希特勒的独特罪行与在每个战争中都会发生的罪行放在一起的话,对前者的感觉就被钝化了。希特勒大屠杀的罪行性质,恰恰可以通过它们不是战争罪行这一点看到。在战火中对战俘的大屠杀,在游击战中枪杀人质,在“战略性”空战中轰炸纯平民居住区,在潜艇战中击沉客船与中立国的船只,这些都是战争罪行,当然非常严重;但在战后它们都会按照普遍的约定俗成而被遗忘。对整个人群的大屠杀,有计划的灭绝,对人进行“灭绝害虫式”的消灭,却是一件根本不同的事情。

我们现在必须讲到希特勒的这些罪行,但不讲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细节。在其他书籍中,例如在莱因哈特·亨基斯所著的《纳粹主义的暴力罪行》一书很准确与清楚的纪实性叙述中,对此有着详尽的叙述。这里只按时间顺序把事实列出来。

1.希特勒对病人进行大屠杀的书面命令,是于1939年9月1日即战争爆发那天签发的。按照这一命令,在随后的两年内,约十万德国人被当作“无用的吃饭人”被官方屠杀了,其中七至八万人在疗养与护理所,一至两万被筛选出来的病人与残疾人在集中营里被屠杀,所有在精神病院里的犹太病人,以及约三千名三岁到十三岁之间的儿童,主要是特别班学生与特别需要照顾的儿童。这一行动在1941年8月被取消了。一方面是因为它在民众中引发了与日俱增的不安,引起了教会的公开抗议;另一方面是因为,这可能是主要原因,为实施病人消灭而建立的组织(化名T4),现在被希特勒用来组织开始进行大规模消灭犹太人的行动,后来就再没有了进行屠杀病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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